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关于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(第三批)
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关于子基金管理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(第三批)根据《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》《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主题母基金组建方案》,安徽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基金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母基金”)经相应遴选程序,确定了第三批拟中选的1家子基金管理机构,现将结果公示如下:一、拟中选管理机构: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4年10月18日-2024年10月22日),期间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书面向母基金提出。联系地址∶安徽
2024-10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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